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高性能计算的手术导航增强现实系统。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高性能计算的手术导航增强现实系统 | 1. 高性能计****工作站级硬件架构,具备长时间稳定运行能力;CPU主频不低于2.6GHz,物理核心数不少于32核;内存不低于128GB,频率不低于3200MHz,采用ECC或同等级高可靠性配置;高速固态存储物理总容量不低于2TB;图形处理单元显存不低于24GB,支持PCIe 4.0及以上接口;电源额定功率不低于2000W,并具备良好的散热和连续运行能力,以满足医学影像处理、三维模型加载、图形渲染和多任务运行需求。2. AR眼镜终端应采用透视式混合现实或增强现实显示方案,支持2K级显示、头部姿态跟踪、手势交互、语音交互、空间映射、彩色视频采集和深度感知等功能;机载内存不低于4GB,存储容量不低于64GB,支持Wi-Fi、Bluetooth和USB Type-C等连接方式,续航时间不低于2小时。基础软件功能模块应支持医学影像、三维模型和实验数据的导入、管理与基础显示,能够对目标点、标记点、路径提示、模型信息和导航相关结果进行AR增强呈现,并支持与现有传统手术导航系统的接口适配和后续扩展。 | 300000 | 1 | 台 | 300000 |
| 高性能计算 | 是 | 核心指标 | CPU主频不低于2.6GHz,物理核心数不少于32核;内存采用ECC(错误校验与纠正)内存或同等级高可靠性配置,总容量不低于128GB,频率不低于3200MHz,并具备后续扩展能力。支撑医学影像数据处理、三维模型加载、导航相关数据计算、增强现实基础软件运行、实验数据处理、系统联调测试及多模块协同运行,保障手术导航增强现实系统在连续科研实验场景下稳定运行。(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图形渲染 | 是 | 核心指标 | 图形处理单元显存容量不低于24GB,支持PCIe 4.0及以**速接口。具备三维医学模型显示、复杂解剖结构渲染、增强现实画面生成及基础算法运行能力,满足手术导航相关信息的实时渲染、显示和验证需求。(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AR眼镜终端显示与交互 | 是 | 核心指标 | 终端采用透视式混合现实或增强现实设备,显示系统达到2K级及以上水平,支持在手术环境中的头部姿态跟踪、手势交互、语音交互、空间映射以及叠加显示复杂解剖医学模型和空间关系信息。(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数据存储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采用高速固态存储方案,物理总容量不低于2TB。支撑系统软件、医学影像数据、三维模型文件、规划路径数据、导航实验数据、AR显示**和实验记录的存储管理,满足手术导航增强现实系统在数据缓存、模型文件读写、实验过程记录、结果保存和后续数据追溯等方面的使用需求。(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AR眼镜终端环境感知与视频采集 | 是 | 非核心指标 | 终端彩色相机分辨率不低于8MP,支持高清视频采集,并配备ToF或同等级深度感知模块。支持真实场景采集、环境感知、空间识别、头显视角下的场景记录、导航信息叠加效果验证和系统交互测试。(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增强现实手术导航基础软件与接口适配 | 是 | 非核心指标 | 支持医学影像数据、三维模型数据或实验数据的导入、管理和基础显示,能够配合计算平台和AR眼镜终端完成模型加载、可视化呈现和AR端显示,并支持与现有传统手术导航系统的基础接口适配和后续扩展,能够提供必要的API、SDK或开发说明,便于开展数据联调、显示验证、功能扩展和科研开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7天内供应商提不低于15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 |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 3年4年5年及以上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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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银行****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033********046533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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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