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省级新一轮“双高计划"咨询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7月7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校省级新一轮“双高计划"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
5.最高限价:¥28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为****提供省级新一轮“双高计划"咨询服务等。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⑤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⑦ 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9日09:00至2026年7月3日17:00
地点:****(**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II****中心一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①现场获取: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原件;②网上获取: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③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资料,提交的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所需携带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人民币(包含电子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II****中心一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年7月7日10时00分
地点:****(**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II****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情况
(1)磋商保证金额(元):4,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年6月29日09:00至2026年7月6日17:00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4****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科技支行
账 号:0111 0013 0000 1175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①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所投标项中的全部服务是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职教城**百花路
联系方式:陈老师/0851-****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II****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851-****9179(转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湲会、陈娟、石玉洁(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851-****9179(转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