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影响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16:27:15】
****(单位)**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影响咨询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市**区**大道126-9号
2.项目基本情况:**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桥上村站,****大学路—三环南路—规划中央活力区内部道路(现状大郭庄机场)—**大道—**大道—宝莲寺路—蟠**路敷设,终点位于驮**路站,线路全长约26.2km,共设19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4.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5.服务事项:编制水**论证报告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7.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375000元,最高限价750000元(整)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
2.其他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具有1项水**论证项目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通过技术评审的证明材料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担任过水**论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采购申请的,由采购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01日 12: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99****0233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26-9号
项目委托方:****
2026年06月26日 16:27:15
附件:比选规则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 1 |
**** |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影响咨询项目 |
2026年07月01日 08:00:00 |
2026年07月01日 12:00:00 |
375000元(整) |
750000元(整) |
邀请选取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