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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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省**市**区明**路湖畔苑小区大明翠庭1号楼1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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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方全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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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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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限 |
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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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 估 值 |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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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天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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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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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甘天兴评报字(2026)第0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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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党委会会议纪要【2023】17号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纪要【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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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长城电工规划发【2023】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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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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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存放地 |
位于**省**市**区明**路湖畔苑小区大明翠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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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省**市**区明**路湖畔苑小区大明翠庭1号楼10502,证载面积116.24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住宅,挂牌价格:108.10万元,不动产权证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778号 其他事项详见甘天兴评报字(2026)第059号《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方式:159****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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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等以及已完成对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同一房产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房产挂牌价格处置;同一房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4、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若产生竞价,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竞价佣金。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6、本项目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 8、本项目交易保证金30万元。 9、意向受让方承诺,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交易费用转账至**产****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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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交割 |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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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披露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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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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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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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趵**支行 账 号:53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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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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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先生、黄先生 |
0531-****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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