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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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社区2026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材料 |
| 项目编号 |
**** |
| 标(包)段名称 |
****社区2026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材料 |
| 标(包)段编号 |
****001 |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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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项目第五章★四、商务要求:5、其他要求5.2报价要求: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内容的包干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规费、税费、招投标费用、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及与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单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更正为5.2报价要求:1、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127.78元,增值税税率为9%,供应商报价时根据自身纳税人身份所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按含增值税材料价和增值税税金报价(报价表后须附电子税务系统纳税人身份截图,截图须能明确显示投标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注:纳税人身份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或其他身份),未按要求报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若供应商纳税人身份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高于9%的,在报价中据实填写税率,投标报价总价不能高于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投标总价高于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中涉及的附加税及其他法定计提费用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材料单价中,不再另行报价。供应商须依据本项目提供的工程建设材料采购清单进行报价,完整填报清单内全部材料的响应单价,不得缺项、漏报,未报价的材料,视为供应商无偿供货,采购人无需支付该类材料任何货款。 2、供应商填报的含增值税材料价为固定价,包含原材料成本、加工制作、包装、运输、现场装卸、检测、损耗、管理费、附加税、法定计提费用、利润等完成材料供货的全部费用,合同履约期内不能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调整结算单价;供应商填报含增值税报价时根据自身纳税人身份所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据实计取。 二、其他内容不变,给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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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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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 联系方式 |
186****1979 |
| 代理机构 |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联系方式 |
180****7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