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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份市场煤公开比价采购公告
各煤炭供应商:
根据我司生产经营需要,拟于2026年7月对外采购5-6万吨市场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按要求报名参与公开比价。
一、煤炭质量要求
(一)高热值高挥发低硫煤(2.5-3万吨)
1.煤源地:**省(**、**、**地区除外)、****煤矿
2.煤炭指标:加权热值(Qnet,ar)≥5000kcal/kg;全水(Mt)≤17%;全硫(St,ar)≤1.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30%—42%。
(二)高热值低挥发煤(1—1.5万吨)
1.煤源地:**省(**、**、**地区除外)、**省、**省、**省(金****煤矿
2.煤炭指标:加权热值(Qnet,ar)≥5000kcal/kg;全水(Mt)≤17%;全硫(St,ar)≤2.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15%—28%
(三)低热值煤(≤1.5万吨)
1.煤源地:**省(金****煤矿
2.煤炭指标:加权热值(Qnet,ar)≥3000kcal/kg;全水(Mt)≤17%;全硫(St,ar)≤5.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15%—28%。
(四)共性技术指标
所有标段煤炭均需满足以下共性要求:
干燥无灰基挥发≥25%则ST须≥1150℃;干燥无灰基挥发<25%则ST须≥1200℃。煤灰中氧化钾(K2O)+氧化钠(Na2O)≤4%;煤中氯(Cl-)<0.1%;焦渣特性≤3;可磨性指数(HGI)≥52。
(五)煤源地核验
为严格把控煤源真实性,保障煤质稳定,确保所供煤炭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煤源地及质量标准,特明确以下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津珞璜站、小南垭站处经汽车转运进厂的煤炭,中选供应商履约前需如实告知运输路径,主动配合我司核查。若违反则视为重大违约,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质量判定及考核标准
1.高热值高挥发低硫煤验收考核标准
| 序号 |
指标类别 |
单位 |
质量要求 |
考核标准 |
| 1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kcal/kg |
单个煤样 ≥470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0kcal/kg单价下浮0.005元/kcal﹒t,不足100kcal按100kcal计; 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超过5500kcal/kg按5500kcal/kg结算。 |
| 加权煤样 ≥500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0kcal/kg,单价下浮0.002元/kcal﹒t,不足100kcal按100kcal计; |
|||
| 2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单个煤样 ≤1.5 |
不达标,则每超0.1%单价下浮3元/吨,不足0.1%按0.1%计; 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
| 加权煤样 ≤1.0 |
不达标,则每超0.1%,单价下浮2元/吨,不足0.1%按0.1%计。 |
|||
| 3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单个煤样 30-45 |
<30%,则每降低1%,单价下浮3元/吨,不足1%按1%计;>45%,买方有权按照退货进行处理。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
| 加权煤样 30-42 |
不达标,则每降低(超过)1%,单价下浮2元/吨,不足1%按1%计。 |
|||
| 4 |
全水(Mt) |
% |
≤17 |
单个不达标,则扣除超标水分的吨位。 |
2.高热值低挥发煤验收考核标准
| 序号 |
指标类别 |
单位 |
质量要求 |
考核标准 |
| 1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kcal/kg |
单个煤样 ≥470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0kcal/kg单价下浮0.005元/kcal﹒t,不足100kcal按100kcal计; 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超过5500kcal/kg按5500kcal/kg结算。 |
| 加权煤样 ≥500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0kcal/kg,单价下浮0.002元/kcal﹒t,不足100kcal按100kcal计; |
|||
| 2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单个煤样 ≤2.5 |
不达标,则每超0.1%单价下浮3元/吨,不足0.1%按0.1%计; 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
| 加权煤样 ≤2.0 |
不达标,则每超0.1%,单价下浮2元/吨,不足0.1%按0.1%计。 |
|||
| 3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单个煤样 10-28 |
>28%,则每超过1%,单价下浮1元/吨,不足1%按1%计;<10%,买方有权按照退货进行处理。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
| 加权煤样 15-28 |
不达标,则每降低(超过)1%,单价下浮1元/吨,不足1%按1%计。 |
|||
| 4 |
全水(Mt) |
% |
≤17 |
单个不达标,则扣除超标水分的吨位。 |
3.低热值煤验收考核标准
| 序号 |
指标类别 |
单位 |
质量要求 |
考核标准 |
| 1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kcal/kg |
单个煤样 ≥270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0kcal/kg单价下浮0.005元/kcal﹒t,不足100kcal按100kcal计; 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超过3500kcal/kg按3500kcal/kg结算。 |
| 加权煤样 ≥300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0kcal/kg,单价下浮0.002元/kcal﹒t,不足100kcal按100kcal计; |
|||
| 2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单个煤样 ≤5.5 |
不达标,则每超0.1%单价下浮3元/吨,不足0.1%按0.1%计; 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
| 加权煤样 ≤5.0 |
不达标,则每超0.1%,单价下浮2元/吨,不足0.1%按0.1%计。 |
|||
| 3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单个煤样 10-28 |
>28%,则每超过1%,单价下浮1元/吨,不足1%按1%计;<10%,买方有权按照退货进行处理。不达标样不纳入加权计算。 |
| 加权煤样 15-28 |
不达标,则每降低(超过)1%,单价下浮1元/吨,不足1%按1%计。 |
|||
| 4 |
全水(Mt) |
% |
≤17 |
单个不达标,则扣除超标水分的吨位。 |
4.共性指标验收考核标准
| 序号 |
指标类别 |
单位 |
质量要求 |
考核标准 |
| 1 |
氧化钾(K2O)+ 氧化钠(Na2O) |
% |
≤4 |
不达标,则每超0.1%扣20元/吨,不足0.1%按0.1%计。 |
| 2 |
煤中氯(Cl-) |
% |
<0.1 |
不达标,则每超0.01%扣20元/吨。 |
| 3 |
灰熔点(ST) |
℃ |
干燥无灰基挥发≥25%时,ST≥1150 |
不达标,则每降低10℃扣50元/吨,不足10℃按10℃计。 |
| 干燥无灰基挥发<25%时,ST≥1200 |
||||
| 4 |
焦渣特性 |
/ |
≤3 |
不达标,买方有权按照退货进行处理。退货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卖方承担。 |
| 5 |
可磨性指数(HGI) |
/ |
≥52 |
二、采购限价
本次公开比价采购一票到厂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统一规定如下,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高热值高挥发低硫煤0.160元/大卡﹒吨;
高热值低挥发煤0.150元/大卡﹒吨;
低热值煤0.112元/大卡﹒吨。
三、供应时间
供应时间2026年7月5日—7月31日,实际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财务与结算条款
(一)比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仅限意向参与报价单位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者不具备比价资格,比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缴款时请备注:“××公司煤炭比价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低热值煤20元/吨、高热值煤50元/吨,总额根据中标数量计算。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交货截止后进行整体合同兑现率考核,若入厂煤数量超出110%≥合同兑现率≥90%范围,超出或未达量部分则扣除对应履约保证金。
(三)付款账期。到货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供应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四)付款方式。采用不低于25%****银行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支付;贴现利息及信用证变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要求
(一)质量管控。报价需注明矿源地,供货必须为原矿煤,严禁掺配化工颗粒、烟道灰,**等其他产区煤炭;我司可派人监督装车,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氧化钾、氧化钠、氯离子及灰熔点指标。履约过程中,如供应商提出复检申请,须同步提交该批次煤炭的化验报告,否则我司有权不予受理;单个样复检热值差超出200kcal/kg,则以第三方化验机构结果为结算依据。
(二)运输要求。为响应绿色环保要求,提倡中选供应商使用新能源车辆进行短途倒运进厂,新能源车辆运输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三)违约处理。入厂后发现弄虚作假,按100元/吨考核。同时,经我司查实存在掺杂使假行为、合同违约行为等,将依据我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办法启动黑名单管理机制。
六、报名要求及流程
(一)报名材料清单(须加盖公章)
****公司公章后,于现场报价会议签到时同步提交纸质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明确“煤炭及制品销售”业务);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若非法人亲自参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价保证金退款收据回执。
(二)时间节点安排
1.比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前(以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现场报价时间:2026年7月1日14:00,所有人员凭身份证原件登记入场;
3.报价地点:****一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主管;联系电话:135****9805;
联系邮箱:****@qq.com
八、账户信息
名称:****;开户行:农行****水江支行;账号:3164 0701 0400 0381 5
九、特别声明
我司保留在比价结束后根据实际报价情况、市场行情及生产经营需要调整采购数量、取消部分采购计划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十、附件说明
本次采购配套附件《****煤炭公开比价采购报价规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特此公告
****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
煤炭公开比价采购报价规则
各煤炭供应商:
为规范煤炭采购报价流程,现将****煤炭公开比价采购报价规则予以告知,请严格按照此规则进行报价。
一、报价表要求
1.须使用我司提供的标准报价表进行报价,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与内容,以确保报价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公司公章或者报价人现场捺印,若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现场签字确认,报价人须持有效委托书。
二、比价流程及淘汰机制
1.供应商代表凭身份证原件签到,核验身份后发放比价编号牌。
2.现场比价。报价分三轮进行,每轮均需在现场完成报价。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
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采购小组现场公布报价排名(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前5家进入下一轮,其余淘汰。
第二轮报价:剩余供应商再次提交报价单,采购小组再次公布报价排名,报价最低的前3家进入下一轮,其余淘汰。
第三轮报价: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采购小组公布最终排名。
3.报价并列处置规则:前两轮报价中,若多家供应商有效报价金额一致、名次并列,所有并列供应商全部顺延进入下一轮比价,不做淘汰处理;第三轮报价中,若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并列的情况,将通过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4.中选采购规则:本次比价以最低有效报价为优先中选原则。若最低价中选供应商可供货量无法覆盖本次采购需求,我司可根据采购需求,依次征询次低价及后续顺位供应商意愿,后续顺位供应商须统一按本次最低有效报价执行供货价格,不同意统一价格的,我司有权不予采购。****小组结合我司生产经营需求确定拟中选供应商。
5.特殊处置机制:若第一轮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本次比价终止,转为现场议价方式,****小组与参会供应商逐一议价,综合确定拟中选供应商。
三、报价单位及价格形式
1.报价单位为元/大卡﹒吨,报价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例如:0.135元/大卡﹒吨。
2.本次报价为含13%增值税的一票到厂价,即供应商需承担将煤炭运输至我司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及税费。
四、合同签订与保证金
1.拟定供应商确定后,各供应商需在接到我司《采购通知书》后3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并在接到《采购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采购合同。
2.若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交纳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供货权,我司将不予退还比价保证金。
五、其他要求
1.合同执行期间,若煤炭指标不符合我司要求(如粉尘过大、可磨性指数过低、焦渣特性超级等),我司有权拒收货物并中止合同执行,同时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各供应商****煤矿原煤。交付过程中,我司将安排人员对前方发运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