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乳源260万羽蛋鸡养殖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局批准。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乳******局。
二、公告内容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背景
大桥镇作为**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农业专业镇,具备发展生态养殖的优良环境与产业基础,现有禽业以散养、初加工为主,存在标准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为全面落实乡村产业**、绿色发展与农产品稳产保供有关要求,同时补齐本地禽业发展短板,拟实施**乳源260万羽蛋鸡养殖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乳源260万羽蛋鸡养殖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项目选址于大桥镇石角塘村,选址地块总用地面积1.4418公顷,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使用方案》。
(二)使用情况
使用地块共1个,位于**县大桥镇石角塘村,地块总面积椭球面积1.4416公顷(平面面积为1.4418公顷)。根据**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使用地块全部为农用地椭球面积1.4416公顷(平面面积为1.4418公顷)(全部为林地)。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前,地块规划用途全部为农用地椭球面积1.4416公顷(平面面积为1.4418公顷)(全部为林地);规划分区为林业发展区椭球面积1.4416公顷(平面面积为1.4418公顷)。使用后,地块规划用途均调整为村庄用地(工业用地),规划分区调整为村庄建设区。
(三)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空间衔接情况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6月26日
四、公告方式和公告时间
公告方式:****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政府****村委张贴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6月26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