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羊朝晖等二十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3(**)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时效性:****关于羊朝晖等二十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3(**)
1.羊朝晖169宗地位于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号区16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8.6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2.羊朝晖170宗地位于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号区17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05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3.黄寿川、赵春海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那中后巷3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61.7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4.梁进喜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侧座东朝西0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3.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5.梁日樱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区25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4.3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6.梁文祥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侧座东朝西0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3.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7.许林江、许禄波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一巷10-5号(原广播局对面),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证载面积277.3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27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30米。
8.莫承达F2号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文化北路东侧联丰住宅区F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11.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8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9.张开赞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167,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0.周秀妍宗****车站****花园小区A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7.6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1.唐宁02宗地位于那大沿渠路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7.4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85米。
12.许风祝宗地位于**市恒裕住宅小区A2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5.4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3.林鸿驹宗地位于儋****扶贫办小区32号地段,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1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55.2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4.郭江鸣C34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3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2.7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5.陈早松宗地位于那大**南路二巷(原那大中兴大街那控规54号街区B2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1.0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6.曾家雄宗地位于那大军屯园地路园南街7号(现**路二巷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75.70平方米,**建筑面积215.6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7.洪星源B46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B4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9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8.洪星源B47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B4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9.9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9.陈善义宗地位于**市光村镇永达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91.69平方米,**建筑面积393.7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70米。
20.林书贤宗地****开发区13号怡心园小区内丙型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533.12平方米,**建筑面积334.7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21.李秀成宗地位于**市白马井海湾通道南连接线工程拆**置区A3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8.1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22.符成年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万福东路,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68.93平方米,**建筑面积399.7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9米。
23.郭克礼宗地位于**市光村镇**墟,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4.99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6米。
24.陈文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侧那恁安置小区E07-1号(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8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25.曾在强地位于**市那**风路57号(原**二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1.8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75米。
26.肖兆广地位于那****扶贫办住宅区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13.97平方米,**建筑面积341.8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85米。
以上二十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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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