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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号]4号)等要求,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因此,对《********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公众如有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51****8292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意见公示附件内容如下:
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NMT35jqsjULMMS0IKSCqS
提取码:bq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