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符国华等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3(宅基地)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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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符国华等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3(宅基地)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时效性:


****关于符国华等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3(宅基地)

1.符国华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新区安置区四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9.6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2.符福生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新区安置区四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9.6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3.叶海雄宗地位于****村委会武后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2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4.温海萍宗地位于****村委会先锋西**侧A2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8.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5.邓芬妹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儋华北路五街23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04.73平方米,**建筑面积305.8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6.郑不旺宗地位于****社区东汉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67.90平方米,**建筑面积355.6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以上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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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关于符国华等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3(宅基地).pdf
01 N2024-1577符国华公示材料.pdf
02 N2024-1578符福生公示材料.pdf
03 N2024-1723叶海雄 公示材料.pdf
04 N2024-1727温海萍公示材料.pdf
05 N2024-1728邓芬妹公示材料.pdf
06 N2024-1731郑不旺公示材料.pdf
07 ****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表2026-13(宅基地).xlsx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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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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