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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兰家堡棚户区消防维修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市兰家堡棚户区消防维修项目原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涉及特定资格要求的以更正后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均不能超过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每项单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每项单价就是最高投标限价,超出单价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3、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下浮后以23.47万元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项单价控制价和投标总价(23.47万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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