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保护区低空智能巡查项目(2026年-2031年)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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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保护区低空智能巡查项目(2026-2031年)

询比采购公告

****就其所需的**轨道交通保护区低空智能巡查项目(2026-2031年)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市;采购类型:服务类;

2.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采购范围

最高限价

****

**地铁前所有运营线路及其依法划定的安全保护区全域,基于无人机自动巡查技术,为此范围内提供完整的智能化巡查解决方案与全周期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地理信息收集与航线规划;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无人机自动航摄飞行、数据采集与实时回传;对获取的海量影像数据进行快速处理、AI智能分析与变化检测;将各类成果数据与预警信息按规范格式推送至指定业务平台;并提供包括硬件维护、软件升级、技术培训等在内的全面运营支撑与配套服务。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1套飞行控制管理平台;不少于16套多旋翼无人机及配套机场、不少于1套复合翼无人机及配套机场,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731.50万元

3.服务期限:62个月,包括2个月平台搭建期及5年无人机巡查服务期,无人机巡查服务期自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算5年。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响应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工期的调整。

4.本项目为采购人与供应商**服务项目,评估价为1463万元(含税),鉴于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在完全保障轨道交通保护区巡查服务的基础上,利用本项目场景构建的巡查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其他场景应用,采购人承担的费用不超本项目评估价的50%,即本项目最高限价731.50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

5.上述内容仅供本次采购活动参考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1项有关无人机服务,或无人机系统集成,或无人机货物采购(该货物采购须包含巡查智能识别服务内容),单笔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业绩必须是响应供应商的,****公司、子公司或**方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采购人账户,****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采购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公司**金阊支行

账户:465****93409

5.供应商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

(4)**轨道交通**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7.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下午16:00(**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17日 9:00-9:30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 9:30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轨道交通项目均需****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信息录入一次。信息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本项目执行《**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6.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announcedetail/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八、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九、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12-****9999-9975

邮箱:****@sz-mtr.com

十、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9165

监督邮箱:****@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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