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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办公厅关于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809号)《广******厅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市公开征选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评估项目见下表)。
| 序号 |
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目的 |
评估费用 |
备注 |
| 1 |
****县平羌**西段熔剂用灰岩矿 |
2026年6月1日 |
为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 |
1.7万元 |
符合条件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可参与本次报名,有意承担上述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请填写《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7月1日18:00前寄(送)到********管理科(以报名材料寄(送)达时间为准)。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方为有效报名,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
定于2026年7月7日10:00在我局一楼103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有效报名评估机构派代表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代表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评估机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
****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