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聘****银行****公司风险资产******公司债权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债权本金余额为49,000万元,利息49,966.47万元(截至2026年5月20日),债权总额为98,966.47万元。
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市**区沿河街43号
债权总额:98,966.47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6年5月20日)
一、债权情况
该债权本金4900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保证人为**亿****公司、赵荣金。该债权已诉讼,****法院判决我方一审胜诉,债务企业已提起上诉,二审暂未开庭。
二、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地址位于**省**市**区沿河街43号,法定代表人为苗壮,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大****公司(占比100%),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商场管理与运营、场地租赁、商业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国内一般贸易、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概况
**亿****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8日,地****经济开发区兴申街5号,企业类****公司,法定代表人曲涛,注册资本16000万元,股东分别为****公司(占比70.63%)、****公司(占比16.88%)、****公司(占比12.5%),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赵荣金,男,汉族,住址为**市**区。
四、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公司名****经济开发区海湾社区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面积为300248.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3560.80平方米,类型为商住,使用期限自2012年6月21日至2052年6月20日。
五、涉诉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偿还本息,**亿****公司、赵荣金承担保证责任,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暂未开庭。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2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处置,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023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0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