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拥有****公司债权资产对外公开处置。
一、债权情况
****拥有****公司债权总额57,864,646.61元(利息、孳生息暂计算至2026年2月20日),其中剩余债权本金40,809,347.68元,利息(含孳生息)17,055,298.93元,其他权益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诉讼情况
目前该项目诉讼情况为执行中。
三、企业概况
债务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13346,注册地址:**市金杞路18号,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建越,经营范围:日用、药用玻璃制品、特种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砂石原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登记状态:存续。债务人****公司已停业。
四、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
(1)第三人自然人陈素霞名下的坐落于**市浪漫之都1号楼5号营业房的商业房产(权证编号****),面积84.88㎡,目前闲置。
(2)开****公司名下坐落于****花园18号楼1层的住宅(权证编号240286),面积1205.61平方米,抵押物目前处于被部分占用。
(3)债务人名下的抵押动产:EMHART玻璃制瓶机2台、M型全自动瓶身检验机2台、ICAM型瓶身照相检验机2台,分公司作为抵押权人持有以下他项权证:汴鼓工商押字【2016】001;经前往现场调查,未发现该机器设备踪迹。该抵押物存在毁损、灭失风险。
瑕疵说明:上述抵押物部分被他人占用,机器设备存在毁损、灭失风险。
五、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李伟民,住**省**市;
保证人马建越,住**省**市;
六、资产亮点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房产现状较好,此外查封(均为首封)保证人名下位于**市汴京大道38****花园7号楼1层西单元东户房产(无抵押)、**市顺河区都市花苑15号楼西单元1层106号房产(有抵押)、**省**市润通大厦1层102、103、112、113、114号房产(有抵押),有一定的价值。
以上债权信息、查控财产信息仅供参考,或有不能实现的可能性,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查控信息等有关法律资料、权利证明机构认定为准。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交易平台:拟在**、京东等平台公开挂牌,具体****公司网站公告(www.****.com)或电话咨询。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在公告有效期内受理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杨先生 楚先生
联系电话:0371-****0766 0371-****0257
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1-****5727
通讯地址:**市**区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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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