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清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自建水质检测实验室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临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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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5MAEK7FTB46邵芳
孟****省**市**市
**省**市**区锦城街道戚家桥198号1幢2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实验室项目****
2021版本:098-M7452-M7452-检测服务
**省**市**市 锦城街道戚家桥198号1幢2层
经度:119.677160 纬度: 30.231280****环境局**分局
2025-12-08
杭临环评批〔2025〕109号
500
12****
MAEK7FTB-4****
MAEK7FTB-4**爱****公司
MA2CFGH6-42026-04-09
2026-05-222026-06-23
https://www.****.com/content/10847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投资500万元,租用**市**区****公司位于**市**区锦城街道戚家桥198号1幢第2层房屋,租赁面积942.9平方米,并购置检测仪器,****实验室项目,****水厂地表水、出厂水以及管网水提供水质检测服务****投资500万元,租用**市**区****公司位于**市**区锦城街道戚家桥198号1幢第2层房屋,租赁面积942.9平方米,并购置检测仪器,****实验室项目,****水厂地表水、出厂水以及管网水提供水质检测服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质检测水质检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实验分析废液和前道清洗废水做危废处置,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水浴锅废水、后道润洗废水、留样废水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后集中排放。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实验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废水:实验分析废液和前道清洗废水做危废处置,员工生活污水均通过租赁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水浴锅废水、后道润洗废水、留样废水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后集中排放。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20m。噪声:企业已采用优质低噪低功率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
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对比审批更改为通过租赁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治理措施仍为化粪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88 0.0188 0 0 0.019 0.019
0 0.008 0.008 0 0 0.008 0.008
0 0.0004 0.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4 0.004 0 0 0.004 0.004 /
0 0 0 0 0 0 0 /
0 0.006 0.006 0 0 0.006 0.00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 化粪池 监测期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17日),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浓度pH6.7-6.8(6~9),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15mg/L<500mg/L,氨氮最大值为0.371mg/L<35mg/L,悬浮物最大值为7mg/L<400mg/L,总磷最大值0.18mg<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3.8 mg/L<30000mg/L。因此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活性炭装置 监测期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17日),DA001排气筒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0.2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8.1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6.48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3mg/m3。各污染因子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筑物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建筑物隔声 监测期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17日),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8dB(A)<60dB(A),厂界周边昼间噪声测量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普通废包装物、废一次性耗材收集后外卖,废试剂瓶、废液、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普通废包装物、废一次性耗材收集后外卖,废试剂瓶、废液、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委托****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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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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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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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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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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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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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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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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