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就****2026-2027年度消防工程改造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消防工程改造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五)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选定家数 |
简要规格描述 |
| 一 |
****2026-2027年度消防工程改造服务单位选定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
3家 |
服务期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单个工程项目200万元及以下的消防改造工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单位认为必须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进度要求以采购单位出具的项目委托书要求为准,详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
(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或金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提供承诺书);
(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或金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二)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标书代写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标书代写
(四)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一份(以U盘的形式密封封装,并在开标时与纸质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二)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三)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四)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六)操作指引: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八)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孝顺镇宏业路34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5097、173****001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13楼
传 真:0579-****8992
电子邮箱:****@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余秋丽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990、183****8993
项目负责人:傅欣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579-****8992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137****0892
注:本招标公告时间以**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