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元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校园**物业保洁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00.00 |
本预算为单年度预算金额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6)《****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并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标书代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8月3日0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回族自****服务中心,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一**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电子标服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公共**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5、****政府采购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官网同时发布。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街204号
联系方式:0951-****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0951-****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才老师
电话:0951-****5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超、马蓉、赵伟
电话:0951-****070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