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年产150吨精铟、50吨精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年产150吨精铟、50吨精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吨精铟、50吨精碲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广****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外购粗铟、二氧化碲为主要原料,年生产精铟150吨、精碲50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酸性废气、含尘废气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分别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