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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重****水库工程(枢纽区)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面积:30.3103公顷。
2.征收范围:**进水村 、
****社区 、
****社区 、
****农场。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委员会、****委员会。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水库工程(枢纽区)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6****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
本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政府代表****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征收土地预公告》(诏征启公告〔2025〕42号)同时废止。
****水库工程(枢纽区)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