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 1 | **** | 913********89530X5 | ******开发区通淮街88号 | 93.7(均分制) | ****699.8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安保(消防、门卫)服务 服务范围及要求:本项目拟招标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保服务,负责采购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防火防盗及维护正常秩序等,确保采购人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以及良好的秩序环境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自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书面进场通知并正式进场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365天)。服务期满后,在新供应商未重新入场之前,不得脱岗。采购人要求退场的,应当及时退场。未退场的,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金额:14619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索青路666号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5-****3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云**路89号**时代**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27-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27-803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