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分:
★1 履约期限:2026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每季度实际完成额支付,即每季度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付款,满足付款条件后即时付款,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完成额的正规发票,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4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依法组织实施
★5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6 如中标,须在签订合同同时,****政协议
★7 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全部佐证材料原件以供核验,中标人须对自身提交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若核验过程中查实中标人存在伪造证书、虚构业绩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技术部分:
★一、通勤车路线方案
| 回**1号线 |
回**2号线 |
文官线 |
| 5:20 |
方家栏 |
5:20 |
龙王庙(文官线取消后为首站) |
5:25 |
腾飞二街 |
| 5:25 |
煤炭设计院 |
5:30 |
省妇婴 |
5:35 |
生日城 |
| 5:30 |
市妇婴 |
5:35 |
生日城 |
5:45 |
省妇婴 |
| 5:40 |
大南门 |
5:40 |
腾飞二街 |
5:55 |
龙王庙 |
| 5:47 |
劳动大厦 |
5:45 |
西站(文官线取消前为首站) |
6:10 |
青年大街 |
| 5:53 |
**大学南门 |
5:48 |
**大天地 |
6:20 |
吉祥市场 |
| 6:05 |
吉祥市场北门 |
5:51 |
兴华街北二路 |
6:25 |
**街 |
| 6:10 |
骨科医院 |
5:56 |
淮河街**路 |
6:30 |
** |
| 6:12 |
东站 |
6:00 |
崇山路淮河街 |
6:35 |
防锈漆厂 |
| 6:15 |
迎宾酒店 |
6:05 |
崇山路长江街 |
6:40 |
**区鸭绿**街121-6号 |
| 6:20 |
陶瓷城 |
6:08 |
老长客 |
|
|
| 6:25 |
金地檀悦 |
6:12 |
**街地铁口 |
|
****服务部计划搬迁,线路服务期限拟为2026年8-12月,搬迁后线路取消,实际费用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 |
| 6:30 |
****中心 |
6:15 |
北大营地铁口 |
|
|
|
6:18 |
**地铁口 |
|
|
|
6:21 |
文官地铁站 |
|
|
|
6:30 |
****中心 |
|
| 中心1号线 |
中心2号线 |
返通勤 |
业务通勤 |
| 6:25 |
重工街北一路 |
6:25 |
居然之家**店(金卡路) |
每日(计划11:00)一趟返通勤,出****服务中心****医院地铁口。 |
每月业务通勤往返6次(执行业务时出勤,完成业务时返回,出勤时间为8:15-14:00之间),出****服务中心,终点为**区**北路54号或**区鸭绿**街121-6号。 |
| 6:35 |
淮河街沈医二院 |
6:30 |
奥体中心 |
| 6:45 |
黄河大街 |
6:35 |
****酒店 |
| 6:55 |
长江街**路 |
6:40 |
青年大街 |
| 7:00 |
**路 |
6:45 |
令闻街公交站 |
| 7:10 |
观泉路地铁口 |
6:50 |
洮昌小区 |
| 7:20 |
**地铁口 |
7:00 |
骨科医院 |
| 7:30 |
****中心 |
7:03 |
东站街 |
|
|
7:06 |
万科** |
|
|
7:10 |
国瑞 |
|
|
7:15 |
东贸路 |
|
|
7:20 |
金地檀悦 |
|
|
7:25 |
中体 |
|
|
7:30 |
****中心 |
|
|
注:
1.以上各线路站点时间仅供参考,以日常实际到达站点时间为准,回**1号线、回**2号线、文官线3条线路上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周一~周五)7:00-15:00,节假日7:00-14:00,通勤车早上到达单位时间为6:30。
2.****服务部计划搬迁,线路服务期限拟为2026年8-12月,搬迁后线路取消,实际费用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
3.****服务部未搬迁,回**2号线以第5站(西站)为始发站,文官服务部搬迁后,以龙王庙为始发站。
4.回**2号线需提供35座以上通勤车,回**1号线、文官线需提供20座以上通勤车用于通勤服务,座位数量在实有乘坐人数的基础上需多预留出5个座位,必须保证乘车人员需求。
5.以上中心1号线、中心2号线2条线路上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周一~周五)8:00-16:00,节假日8:00-14:00,通勤车早上到达单位时间为7:30。
6.中心1号线需提供20座以上通勤车,中心2号线需提供35座以上通勤车用于通勤服务,通勤车座位数量在实有乘坐人数的基础上需多预留出5个座位,必须保证乘车人员需求。
说明:以上所有线路为本项目预估路线,所报价格包含全部表格中所列通勤车路线,如各路线实有人数超过车辆最大实有座位数,供应商无条件更换,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中标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线路**、增设点位、路线等情况,单次单程单线通勤总距离增加5公里以内,(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甲乙双方确定实施最终、最优路线,通勤线路不少于5条。每日一趟返通勤,均使用通勤保障车辆,返通勤路****服务中心-骨科医院。以及每月业务通勤往返6次,均使用通勤保障车辆,(执行业务时出勤,完成业务时返回,出勤时间为8:15-14:00之间),出****服务中心,终点为**区**北路54号或**区鸭绿**街121-6号,按每月实际出勤次数据实付款结算,文官线计划服务期限为2026年8-12月,搬迁后线路取消,并按照实际服务天数(增加或减少)据实结算。
★二、通勤车数量
为本项目配备自有通勤车数量5辆(全年每天5条线路都需往返接送通勤,全年无休息日),供应商需额外准备备用车辆及驾驶员,用以处置突发情况等特情,及时替换故障车辆,保障好采购人人员正常通勤。
三、租赁通勤车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车辆出发及到达时间,无正当理由发生车辆延误现象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租车费用500元/次,在每月结算金额中予以扣除,用于补偿通勤人员交通费用,如一个月超出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合同违约责任。首站不得迟到,其他站点按规定时间运行,如发生首站迟到超过五分钟的情况,采购人员工可搭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成交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员工的打车费用。各线路通勤保障用车及用车数量必须通过采购人同意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各线路如有3人以上反映该线路车况及车内卫生较差,经求证事实清楚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符合标准的保障车辆。
★2、成交后所提供实际运营车辆的产权应归成交供应商所有,不允许提供外租及挂靠车辆
★3、必须按照采购人最终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调流或道路施工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供应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为全封闭空调客运客车,要求车龄不超过8年,具有合法的运营手续,各项保险齐全(提供采购人备案)。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外观、内饰良好,无损坏、无异味(保持车辆卫生,每周清洗一次,采购人每周进行抽检,如有问题,供应商进行整改,并于2日内整改完毕,如长期未整改,将不能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终止付款),应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无故障,供应商不得带故障行车,每月检测车况,确保安全行车,如出现意外,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保险,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车内配备破窗锤、灭火器(大型及以上客车应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2公斤,中型客车不少于8公斤)。
★6、车辆要能保证夏天提供空调,车内温度不高于26℃,冬季提供暖风保证车内温度不低于26℃,车辆未达标立即无条件更换(保障乘车人员夏季不热、冬季不冷)。
★7、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供应商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所替换车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车辆标准,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8、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驾驶员,如需变更驾驶员,供应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向采购人提供更换人员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9、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人服务,所调派备用车辆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车辆标准,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10、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11、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意外,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方提供通勤服务必须确保采购人人员人身安全,乘车点需设立在道路边缘,严禁隔路接送人员。
★12、采购人在传统祭祀节日高峰期等期间(计划3月中旬-4月中旬),需提前或延时发车(计划早发车时间需提前1-2小时,晚发车时间延后1小时,预计持续不超过50天,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职工临时会议等其他原因导致发车延迟,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并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执行。
★13、如遇车改等政策性或其他不可抗性原因合同自动终止、结算,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4、供应商需投入燃油车用于保障通勤服务。
★15、运营车辆需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转包,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16、供应商承担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年检、燃料费、高速费、违章罚款、车辆全险(司乘人员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及驾驶员工资等因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车辆保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7、如遇采购人集体活动(如献血、考试、工会活动等)需供应商无条件提供车辆接送服务,采购人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18、服务期内,****服务部门撤销等可变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通知函为准。
★19、****车站点具体选址,由甲乙双方协商设立,应设立在采购人乘车人员到达站点的最优路径上,以便采购人人员乘坐。
20、成交供应商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应达到每个座位70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应达到50万元以上
★四、驾驶员要求
1、需配备合格驾驶员不少于6名,驾驶员具有A型大客车驾驶证,年龄须在30岁-55岁之间,身心健康,在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并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驾驶安全事故(须提供有效期内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驾驶员均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驾驶安全事故且均具备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的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道路运输客运相关资质要求。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如果采购人因服务不满意等原因提出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且更换后的驾驶员同样符合本文件要求。
2、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不开快车,礼貌服务、服从管理,保障司乘人员安全,同时保障车辆内外清洁,座椅舒适。不得酒驾,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
3、中标后,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资料,存至采购人备案,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如需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4、派驻驾驶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要求,遵纪守法,未受到****管理处罚。
5、供应商派驻的驾驶员需持有本年正****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心脑血管、精神类以及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驾驶的各项疾病,中标后提供采购人备案。
6、供应商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保险,且劳动合同和保险的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相关劳动合同、缴纳职工保险相关材料的副本均应当交采购人存档。
7、供应商派驻驾驶员签订保密协议书,禁止传播或散布与采购人工作单位有关的信息。
8、供应商派驻驾驶员餐费、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五、其它
除上述条款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如有违约,视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6月26日23时00分至2026年07月04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3、****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易中心(**市**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电子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