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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6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安****开发区水田沟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7374 |
| 建设单位 | ********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管大维 |
| 联系人 | 杨厚锋 | 联系电话 | 0915***25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7518.94 | 环保投资(万元) | 5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8-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为对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的九条道路进行改造建设,共计18746米,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包含玻璃栈道及配套建设服务驿站、公共厕所、引水灌溉等附属设施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合理规划、使用土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的使用或缩短使用时间,及早恢复土地的原有功能;施工完毕出场前应拆除废弃的临时设施。(2)路基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相关规范施工,控制好扬尘、噪声和震动,严禁野蛮施工。(3)环境保护工程一般都在路基基本竣工后进行,采用人工施工并按时浇水,提高种植率。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混凝土路面施工阶段应重点注意:①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白天70dB,夜间55dB。②混凝土拌和场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③混合料应按指定路线运输,运输路线经过住宅区等敏感地区时,注意调整作业时间,避免交通噪声干扰人民生活。④混凝土摊铺和压实机械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内。 | ||
| 承诺:********运输局) 管大维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运输局), 管大维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