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高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6月2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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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黄河三角洲****示范区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与处罚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6-24

****分局2026年6月2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190

通讯地址:****管委会科研楼910室

电子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王12-平1井

**省**市黄河三角洲****示范区广青路与荣乌高速交叉口东南侧,G516国道以西

****

**兴达****公司

****王12-平1井位于**省**市黄河三角洲****示范区广青路与荣乌高速交叉口东南侧,G516国道以西。项目临时占地面积4200m2,新钻勘探井1口,井号为王12-平1井,井型均为水平井,采用二开井身结构,钻井进尺1515.51m,预计钻井周期15d,试油周期15d,完井后对王12-平1井的产能情况进行试油,试油阶段涉及的储层改造工程主要为常规工艺,不涉及压裂工艺、酸化工艺,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中封井规范进行封井处置,把井场设备拆除,井口封存,清理井场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则转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井中,并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项目总投资496.28万元,环保投资107万元。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钻井柴油机产生的尾气、试油期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运输车辆尾气。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择技术先进、尾气排放达标的动力机械设备,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减轻试油期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影响。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废液通过罐车拉运至王岗废液站预处理,经王岗采出水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下的水质主要****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表1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钻井固废、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理工艺,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如钻进过程中因地层、地质和油藏的变化,使用合成基泥浆产生的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岩屑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设备保养及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在井场危废贮存点内暂存,统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防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作业,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本项目所涉及的临时占地有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政府部门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做好环保设施维护、维修记录,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若项目发生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