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3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001002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市数据局 以 **市数据局关于“**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邮数据投资发【202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实施范围位于主**,A区:北至**、南至海潮路、西至**路、**金桥路,面积约1.69平方公里;B区:北至国雄路、南至盐河、西至大**、**珠湖路-**路-孟城路-新闸北路沿线,面积约2.35平方公里。 2.3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本项目主要对**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范围内的积水点、河道、雨污水管段、泵站、传统截流井、出水口等进行提升改造,包含混流区内部排水改造(6条巷道、零星修复、2个混流片区)、污水管网优化改线(9处)、污水管网原位修复(6条河道及道路、倒虹管井专项、外水溯源专项)、排口改造专项(智慧截流改造10处、拍门改智控闸门井12处、手动闸门井改智控11处及4个泵站增设COD在线检测设备)、河道整治(5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重建及修复排水管道约22.4km,重建及修复排水检查井1859座,废除及封堵排水管道约12.8km,废除及封填排水检查井894座,路面开挖恢复38078,绿化开挖恢复8933,河道清淤31665m3,河道驳岸挡土墙改造890m,COD在线检测设备安装4套。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88万元(工程造价暂按5914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工期暂定12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委托人开工令为准。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 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合计6人。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b、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梁工程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方向)等给排水相关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c、监理员3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46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监理机构18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类似工程业绩4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 0 时 0 分至 2026 年 7 月 3 日 23 时 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须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3月至2026年0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标书代写 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8.4、本项目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标书代写 8.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6、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8.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平台、****交易中心平台、****交易中心****中心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市蝶园路5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_**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___夏锦山 电话: 158****9115 电话:___150****7556____ 传真: 项目负责人:夏锦山 邮编: 225600 传真:0514-****2475 电子邮箱: 邮编:2256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4-****1080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夏锦山,联系方式:150****7556;通讯地址:**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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