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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6
| 项目名称 | ****烧结工序废气脱硝配套热风炉改造为直燃炉技改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厂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亚兵 |
| 联系人 | 白晶博 | 联系电话 | 152****87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340 | 环保投资(万元) | 3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烧结工序脱硝烟气加热系统节能安全技改项目,不新增烧结矿产能、不改动烧结机主体及脱硝核心反应装置,仅拆除原有脱硝配套外置式热风炉全套设备,在脱硝上升烟道内安装直燃燃烧器,煤气和助燃空气在燃烧内混合、喷出并燃烧,直接加热主烟**的烟气,可节约高炉煤气,降低碳排放;改造前原热风炉额定煤气消耗量36300Nm3/h、最大46710Nm3/h,配套助燃风量53140~75140Nm3/h,改造后直燃炉设计煤气总流量21000Nm3/h、最大24000Nm3/h,配套助燃总风量12000Nm3/h,同等生产工况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脱硝反应器、引风机、废气在线监测等原有设施维持原有运行工况,对正常生产影响较小。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直燃炉燃烧烟气与经除尘、脱硫净化后的烧结机机头烟气废气混和后采取SCR 脱硝系统措施后通过82m高排气筒排放至外境 | ||
| 承诺:**** 王亚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亚兵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