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S507金秀头排至桐木路面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5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3日 |
**壮****发展中心:
你公司报来的《S507金秀头排至桐木路面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属改建,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地理坐标为起点:东经110°3′16.927″,北纬24°20′1.4.776″,终点:109°59′42.637″,北纬24°12′20.605″。项目起点桩号K0+000,位于金秀县头排镇,与G323国道相交,沿旧S507公路途经同扶、那安、七建、三友村,终点桩号为K18+000,位于桐木镇高仁村附近,顺接S507省道,公路建设里程18.0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困难地段40km/h),路基宽度为12m。项目不新增占地,改建均在原有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
项目总投资2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的6.09%。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同意你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认真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应设置洗车平台,土方工程作业及涉及环境敏感点的施工物料运输路段应及时洒水抑尘,工地内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在沉淀池出水口利用土工布过滤;路面径流经截排水沟汇入沉淀池后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机械冲洗水应设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域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场界处设置铁皮挡板进行降噪,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注意对机械设备保养,使机械维持较低声级水平,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拆除浆砌片石护肩墙和涵洞回填于护肩基底;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更换隔声窗、铝合金窗等降噪措施,严格落实声环境监测计划,降低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六)落实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做好公路维护,防止路面破损造成水土流失。做好涵洞等维护,防止淤积。由养护单位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加强巡查工程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畅通。加强运营管理,由道路养护工人对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进行收集,集中处置。
(七)项目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时,你单位应当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到管理要求。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