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钢结构与海洋装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市长江镇**路2号,北厂区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尚昊****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1万吨钢结构与海洋装备。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尾水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公司,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焊接、下料、清理烟(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冲砂粉尘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预处理线调漆、喷漆、烘干、喷嘴清洗等废气收集经水帘柜+干式过滤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主生产线调漆、喷漆、晾干、喷嘴清洗等废气收集经水帘柜+干式过滤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达到《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或参照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0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应达到《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90,邮箱:****@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