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工程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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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园区建设工程二标段

****开发区****园区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发区****园区建设工程 已由 ****审批局 以 《****审批局****开发区****园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6)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筹集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000元,其中**工程估算价****8577.44元,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7112.55m2,总建筑面积9347.80m2,建筑占地面积:8246.85平方米。包括1#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340.00m2;2#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5782.10m2;3#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904.20m2(含地下水泵房、消防水池一座);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278.00m2;门卫室一1栋,建筑面积43.50m2;****园区道路交通、照明、停车位、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地点:**县**大街以西、田庄村以北;开放路以北、中心大街以西;创新街(**西路-开放路)。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577.44元。

2.3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相关合格标准。

2.5其他: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3)依据《**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务办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组织方式”,全省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分别在不****交易中心参加网上评标,在同一地点的评审专家分散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提供所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不要求)

□3.9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03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17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至**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提出,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311-****3812。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0318-****031

电子邮箱:****@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 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9.2 平台使用情况

(1)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通讯地址:河****经济开发区科技路;联系人:张晓光,联系电话:0318-****000,电子邮箱:****@qq.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省**市**区翟营南大街63号神兴大厦2层220室-01号;项目负责人:李洋, 联系电话:0311-****3812;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311-****3812,电子邮箱:****@163.com 。

2026年 06 月 25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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