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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74821B | 建设单位法人:程宝来 |
| 陈剑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生物科技园 |
| 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6.207450 纬度: 29.3151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9 |
| 九都环评字〔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74821B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 |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7482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06MA35P5FP7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6MA35P5FP77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xhdcy2017/vip_doc/****3118.html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雨刷(无骨)600万支/a、雨刷(有骨)200万支/a、雨刷(复合型)200万支/a、胶条231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雨刷(无骨)600万支/a、雨刷(有骨)200万支/a、雨刷(复合型)200万支/a、胶条231t/a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钢带、铁板、天然橡胶、改性塑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钢条、铁板分别经冲压、冲床成型后经表面前处理、晾干、喷涂、固化、丝印/激光打码后入库待用;天然橡胶与促进剂、填充剂经密炼、加硫化剂开炼、压片、冷却、切片、硫化加热成型、氯化(酸洗)、烘干、喷墨、切割后入库待用;改性塑料与回用塑料破碎配料后经干燥、注塑成型后入库待用。 | 实际建设情况:表面前处理、晾干、上挂、喷塑、固化工序全部外包,不再在厂内进行,不再建设天然气锅炉,其余生产工艺保持不变。 |
| 因企业内部原因,表面前处理、晾干、上挂、喷塑、固化工序全部外包,不再在厂内进行,不再建设天然气锅炉,其余生产工艺保持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较严值,****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废气,固化废气,注塑废气,橡胶开炼、密炼、硫化废气,氯化(酸洗)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除锈废气,挂钩清洗废气等。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永久性采样监测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采用成熟稳定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远离边界和环境敏感点。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5)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与设备维护,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和应急装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按照《报告表》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区、污水处理区、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区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维修检查工作,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定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较严值,****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废气,固化废气,注塑废气,橡胶开炼、密炼、硫化废气,氯化(酸洗)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除锈废气,挂钩清洗废气等。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永久性采样监测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采用成熟稳定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远离边界和环境敏感点。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5)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与设备维护,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和应急装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按照《报告表》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区、污水处理区、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区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维修检查工作,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定标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对各类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并建立档案。按《报告表》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定期开展监测****生态环境局。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对各类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并建立档案。按《报告表》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定期开展监测****生态环境局。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942 | 0 | 0 | 0 | 0.294 | 0.294 | |
| 0 | 0.4574 | 2.0526 | 0 | 0 | 0.457 | 0.457 | |
| 0 | 0.0443 | 0.5838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8 | 0.7176 | 0 | 0 | 0.048 | 0.048 | / |
| 0 | 0.0062 | 2.8346 | 0 | 0 | 0.006 | 0.006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间接排放标****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 生产废水污染治理工艺为隔油+二级混凝沉淀+中和+过滤,生活污水的污染治理工艺为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值7.3、化学需氧量为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2.6mg/L、氨氮为0.337mg/L、总磷为0.04mg/L、总氮为2.1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锌未检出、悬浮物为9mg/L、石油类0.09mg/L;生活废水排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值8.0、化学需氧量为20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6.8mg/L、氨氮为22.1mg/L、总磷为0.99mg/L、总氮为34.9mg/L、悬浮物为57mg/L、石油类1.06mg/L。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本项目废水纳管标准。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丙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80mg/m3、丁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80mg/m3,氯化(酸洗)产生的氯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执行0.36kg/h、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10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执行0.18kg/h、注塑过程中产生的甲醛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5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执行0.1kg/h;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5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执行0.1kg/h;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1000(无量纲);喷墨产生的颗粒物、橡胶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注塑产生的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氯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1mg/m3、无组织氯化氢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15mg/m3、无组织甲醛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05mg/m3;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标准限制要求;TVO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密炼、开练、硫化加热废气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碱性喷淋塔+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氯化(酸洗)、喷墨、注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碱性喷淋塔+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收集的废气节点均采用密闭生产+负压收集的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加强通风,加强绿化的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造成的影响。 | 有组织废气:DA001排口丙酮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0.31mg/m3和2.57×10-3kg/h、2丁酮、甲醛未检出,氯气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2.6mg/m3和0.01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3.2mg/m3和0.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0.091mg/m3和5.40×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50(无量纲)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6)中表3和表1中的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2.8mg/m3和0.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5.95mg/m3和0.03kg/h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企业排放限值要求;TVOC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0.430mg/m3和2.57×10-3kg/h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氯气、氯化氢、甲醛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4)中表3的限值要求;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标准限制要求;TVOC无组织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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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将剩余原材料分类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可由技改项目重新利用。 ②在拆卸车间设备时,先将各设备用水冲洗干净,对化学品容器要用热水清洗,然后用空气置换,自然放置一周以上。生产设备既可转卖给其它企业,也可经清洗后进行拆除,设备主要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完全拆除,经分捡处理后外售。 ③未清理的固废先拉至安全指定地点,固废分门别类,贴好标签,上车时小心轻放,不得随意散放,不得乱倒,要防晒防雨淋,属于危废的送至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属于一般固废的则外售或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经以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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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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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