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鸣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已安尚缺部分)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区鸣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已安尚缺部分)项目 已由 ******委员会文件**交通发[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资金,比选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区鸣玉镇明月村。
2.2 建设规模: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96103.92 元。
2.4 比选范围:完成比选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价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文件获取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发送到邮箱:****@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4.2 比选申请人若对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需要提出疑问的,请在2026 年7月1日17时00分(**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3 比选人应于2026年7月2日17时00分(**时间)前发布澄清。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月 3 日10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3 日 10 时 30 分。标书代写
5.3 开标地点为:**市**区****办公室。标书代写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区)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比选人:****
联系人:向老师
电 话:187****8383
地 址:**市**区鸣玉镇**新区综合楼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大伟
电 话:136****8655
地 址:**市**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