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利发改投资〔2025〕72号)批准建设,项目初****交通运输局《关于**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S247、S306、S312、X514)初步设计的批复》(毫交建管〔2026〕15号)和****委员会《关于**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世纪大道、人民南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投资〔2026〕26号)批复,施工****交通运输局《关于**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S247、S306、S312、X514)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亳交建管[2026]21号)批复。****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
2.3 工程地点:**省**市**县
2.4 招标人:****运输局
2.5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城境内,项目范围主要涉及阜淮铁路在**县境内道路6条,其中**市政道路2条,改建道路4条,总长约0.764km。涉及道路依次分别为S247、S306、S312、X514、世纪大道及人民南路。其中S247为二级公路,路线里程长121.681米,路面宽度10.5米;S306为一级公路,路线里程长218.537米,路面宽度25.5米;S312为一级公路,路线里程长100.325米,路面宽度26.5米;X514为二级公路,路线里程长133.985米,路面宽度10.5米。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设计车速和机动车道数 |
| 1 | 世纪大道 | 主干路 | 60km/h,双向六车道 |
| 2 | 人民南路 | 主干路 | 40km/h,双向四车道 |
| 3 | S247 | 二级公路 | 60km/h,双向两车道 |
| 4 | S306 | 一级公路 | 80km/h,双向四车道 |
| 5 | S312 | 一级公路 | 80km/h,双向四车道 |
| 6 | X514 | 二级公路 | 60km/h,双向两车道 |
2.6 招标类别:工程施工
2.7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所有内容,包含施工、交验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3743.19元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1)资质最低条件: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最低要求:无。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工程(不含路面改善、大中修和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最低要求:①****运输部****运输厅取消在**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暂停证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⑦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②项目总工: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及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联合体投标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25日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运输局
地址:**市**县青年路855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58-****223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郑志伟、王斌
电话:0551-****1366、189****2506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县****管理局、****运输局
地址:****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市**县青年路855号
电话:0558-****026、0558-****223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1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010********694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9****098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公告如下:
1、专用合同条款中,“4.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增加合同价款,也不顺延工期。”修改为“4.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的内容影响到合同价款或工期的,按实际内容进行协商处理。”
2、专用合同条款中,“(3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由于可能发包人部分手续滞后对工期及费用的影响,发包人会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需积极配合,承包人今后不得提出任何与此有关的费用索赔。”修改为“(3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由于可能发包人部分手续滞后对工期及费用的影响,发包人会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需积极配合。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7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同意,且发包人审核确认,由发包人承担因部分手续滞后造成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专用合同条款中,删除“(38)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本工程施****政府重大活动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与此有关的费用及工期索赔。”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5%签约合同价”修改为“2%签约合同价”。
5、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7.4.1项“****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银行级别为投标人工商注****银行,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质量保证金可采用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等形式缴纳。”
6、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7.3.3(2)目“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修改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银行****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不计复利)。”
7、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10.4款中的“(3)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咨询人一次性缴纳。”修改为“(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咨询人一次性缴纳。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数 | 工程类型 | 100万 | 200万 | 500万 | 1000万 | 2000万 | 5000万 | 10000万 | 10000万 |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4.8 | 4.3 | 3.8 | 3.4 | 3 | 2.8 | 2.5 | 2.3 |
| 安装工程 | 5 | 4.6 | 4 | 3.6 | 3.1 | 2.9 | 2.6 | 2.4 | ||
| 控制价 制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2 | 1.8 | 1.6 | 1.4 | 1.3 | 1.2 | 1.1 | 1 |
| 安装工程 | 2.1 | 1.9 | 1.7 | 1.6 | 1.4 | 1.3 | 1.2 | 1.1 |
(上表的费率是‰,按基本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同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 标 人:****运输局
地 址:**市**县青年路855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558-****22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号
项目负责人:郑志伟、王斌
电 话:0551-****1366、189****2506
2026年6月9日
**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4日
开标日期:2026年06月25日
**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黄湖路2号、**省**市**区**路277号
投标报价:叁仟贰佰伍拾陆万贰仟贰佰零贰元捌角陆分(****2202.86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运输局
地址:**市**县青年路855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8-****2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郑志伟
联系电话:189****2506
公示期: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联系电话:0558-****0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