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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G7522**至**高速公路**至**(黔桂界)段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省****推广中心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修订)》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规定,****于2026年6月23日主持召开了G7522**至**高速公路**至**(黔桂界)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通过查阅相关验收资料和实地查看,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及重大变更的编报审批程序,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25处弃渣场评价结论为稳定,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验收流程,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来电或****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机关反映。 验收联系人:许高/136****4426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22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