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高平路华祺公馆23号商业楼111号、112号两套营业房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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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行****公司):**回族自治区**市**区**路华祺公馆23号商业楼111号、112号两套营业房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拍卖行****公司)发布时间:2026-06-26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7-06 11: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6-29~2026-07-03

受委托,我行将于2026年7月6日11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参考价(元)

保证金(元)

重要提示

1

**路华祺公馆23号商业楼111号营业房

商业

97.02

930000

100000

1、标的物被占用,具体腾房时间不确定;
2、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租赁关系,租期不详,成交后租金收益无法返还,房屋腾退期间产生各项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前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4、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将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共同办理; 5、标的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过户及实际交付可能存在一定潜在风险。请竞买人务必在参拍**行实地勘察,并详询相关主管部门或专业人士。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潜在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鉴于上述费用存在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具体欠费金额。成交后,相关费用的缴纳及清欠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注: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有欠费,买受人务必自行核实,成交后自行缴纳。

**路华祺公馆23号商业楼112号营业房

商业

97.0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10时-17时)。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标的依据各现状进行拍卖(使用中),竞买人须实地勘查标的,签署《实地勘察证明》方可报名。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之前交纳竞拍保证金【户名:****拍卖行****公司),账号:500********008888,开户行:****银行宁和支行】后持有效身份证和保****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标的现被占用,腾房困难、时间不详,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移交事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注: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的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前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注: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有欠费,买受人务必自行核实,成交后自行缴纳)。

七、标的物过户及实际交付可能存在一定潜在风险。请竞买人务必在参拍**行实地勘察,并详询相关主管部门或专业人士。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潜在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鉴于上述费用存在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具体欠费金额。成交后,相关费用的缴纳及清欠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九、过户时间较长并存在一定风险,请竞买人实地勘察并详细了解标的详情,买受人未实地勘察标的参与竞拍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报名地址:****广场三楼309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157****7999 0951-****00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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