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本案系简易案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本院决定采取随机方式选任本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市安****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5日,注册地址:**省**市**市来**街道姜湾公馆C2区S-2#127商铺,注册资本: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托育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经本院执行部门财产查询反馈,该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法院系统2022年-2026年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派出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应从事律师工作不少于5年;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具有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选任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申报材料汇编后提交至我院司法鉴定室,邮件以“本公告+申报机构名称”命名,同时须提交纸质材料。
3.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将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则本院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为该案管理人。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若本院选定的管理人、备选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均拒绝履行管理人职责,或者在履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本院将在原申报机构中指定管理人人选。
联系人:0731-****9013
司法鉴定室:0731-****9033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三);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法院系统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3)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通知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1.
附件二: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通知。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通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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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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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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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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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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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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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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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办理情况 |
一、已办结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