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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石庙镇庄科村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对****钼选厂尾矿进行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在现有厂区内增加综合回收利用车间,不新增占地,采用重选+浮选联合生产工艺,日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经综合利用后的尾****泵站排入其配套的娘娘沟尾矿库。主要生产设备有高频筛、离心机、摇床、浮选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邹经理 185****6752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省**市**县石庙镇庄科村 邮编:47153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