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公司1.1362%股权公开拍卖公告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 |
**********开发区开发大道2468号B栋1213-469室 |
||||||||||||||||||||||
| 公司类型 |
****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时间 |
2008年10月09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72984W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 所属行业 |
中药饮片加工 |
||||||||||||||||||||||
| 经济类型 |
¨ |
国有全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 |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
国有参股企业 |
||||||||||||||||||||
| ¨ |
其他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采集(含采伐、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116人 |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41.35% |
||||||||||||||||||||||
| 2 |
18.34% |
||||||||||||||||||||||
| 3 |
汪敏 |
4.55% |
|||||||||||||||||||||
| 4 |
3.80% |
||||||||||||||||||||||
| 5 |
方晓文 |
3.47% |
|||||||||||||||||||||
| 6 |
鲁勇 |
3.41% |
|||||||||||||||||||||
| 7 |
彭云飞 |
2.77% |
|||||||||||||||||||||
| 8 |
马君儒 |
2.49% |
|||||||||||||||||||||
| 9 |
张天瑜 |
1.89% |
|||||||||||||||||||||
| 10 |
王刚 |
1.44% |
|||||||||||||||||||||
| 主要 财务 指标 (元) |
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
||||||||||||||||||||||
| 项目 年度 |
2025年度1月1日-6月30日 |
||||||||||||||||||||||
| 资产总额 |
****93340.28 |
||||||||||||||||||||||
| 负债总额 |
****32053.67 |
||||||||||||||||||||||
| 所有者权益 |
****61286.61 |
||||||||||||||||||||||
| 营业收入 |
****7424.26 |
||||||||||||||||||||||
| 利润总额 |
****499.06 |
||||||||||||||||||||||
| 净利润 |
****056.64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 |
||||||||||||||||||||||
| 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单位:元(√月报¨季报¨年报)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50.16 |
362738.18 |
346406.70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95618.67 |
****1653.92 |
****33964.75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元) |
****622.37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30日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33840.08 |
10203.20 |
23636.88 |
|||||||||||||||||||||
| 固定资产 |
流动资产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1254.84 |
28122.66 |
0 |
4462.50 |
||||||||||||||||||||
| 决策文件 |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801MA7769D30X |
||
| 注册地 |
******市梨乡路梨乡苑1号楼2层 |
||
| 公司类型 |
****公司(国有独资)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1362%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1362% |
||
| 内部决策文件 |
1. ****2025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 ****财政局****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年6月16日) |
||
| 转让方承诺 |
1.我方转让标的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转让标的产权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转让标的产权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
| 批准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年度董事会)决议 |
||
三、其他披露的事项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 置 |
否 |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国融信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协议书》,转、受双方在《股权交易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国融信德****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
| 拍卖底价(元) |
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200.00) |
|||
| 保证金(元) |
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柒仟贰佰肆拾元整(¥:737240.00)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主体资质合规要求:受让方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失信、重大行政处罚、金融违法等不良记录,股权架构清晰无代持、质押、冻结等权属瑕疵。 2.资金履约要求:受让方具备足额自有资金支付转让价款,严格执行协议付款条款,不得无故拖延付款。 3.保密义务要求:受让方对本次转让过程中获取的企业财务、产品、客户、研发等内部资料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牟利。 |
|||
四、预展时间及联系电话:
1.预展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7日17:00。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融信德****公司
联系电话:133****5799 0996-****616
**绿原****公司
联系电话:187****1885 156****1024 0996-****002
监督电话:0996-****616
4.详情请登录兵团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查询。
五、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采用公开拍卖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举牌相结合,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8日11:00在**铁门****中心****交易中心****中心竞拍室。
七、报名须知:
1.企业/单位报名请准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章、开户银行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报名请准备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个人报名请准备本人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在兵团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进行竞买人注册(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注册/登录)基本信息完善、诚信库审核、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线下缴纳”,汇至第“4.”条的账户内。
2.竞买人参与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品目录、特殊约定》。
3.委托人声明:①委托人派专人负责带竞买人现场查勘标的。
4.竞买人:企业须从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基本账户,个人须本人亲自汇款,将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报名截止前汇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国融信德****公司,公司账号:736********0070546,开户银行:****公司**亲水湾支行,开户行行号:313****00097。注明保证金项目名称】。竞买保证金****公司代交,否则报名无效。拍卖会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国融信德****公司全额无息退还;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持相关手续,由**国融信德****公司将竞买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竞买人竞买成功须于****机关交纳500元/标的的公证费,以及与成交价相应比例的拍卖佣金。
6.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绿原****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