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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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招标备案号:JS120********64023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材建设****中心项目 ****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备【2026】000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00000元, 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00000元, 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20646.63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绿色低碳胶凝材料研发与应用示范生产楼、车间及连廊,购置生产线配套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绿色低碳胶凝材料年产量1150吨。
2.2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福源道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材建设****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建设绿色低碳胶凝材料研发与应用示范生产楼、车间及连廊,总用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646.63平方米,包含1栋7层的生产楼、1栋车间及连廊、室外工程、装修工程。其中,生产楼总建筑面积为14008.04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高度 32.06 米,最大基坑深度 4.90米。车间及连廊总建筑面积为6638.59平方米,车间为单层门式钢架厂房,内部三面配置二层钢结构工作间,主结构钢梁下高度为 17.70 米,建筑高度 19.50 米,最大跨度 36 米。生产楼二层与车间之间设置一层钢结构连廊,连廊首层架空高度为 5.46 米,建筑高度 10.91 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 9206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8月28日 至 2027年07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为投标单位本单位职工,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6日1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03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 标书代写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刘贞华
办公地址:****开发区福****基地B21号楼7层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顾进军
电话:010-****5240
传真:010-****5240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
办公地址:****开发区****科技园B2座
邮政编码:300450
项目负责人:蔡朋
电话:022-****5859
传真:022-****5859
日期:2026年06月2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市****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顾进军
电话:010-****5240
传真:010-****5240
受理单位地点:****开发区福****基地B21号楼7层
**市****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刘晓熙
电话: ****0151
传真: ****0151
电子邮箱: wqqzjwzbz@tj.****.cn
受理单位地点: ****服务中心602室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btstyslz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