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小微客车(9座及以下)(人车并租)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更正1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二)特殊资格性要求:

原文(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不少于5台小微型车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车辆手续合法、营运状态正常,禁止挂靠车辆、非营运车辆、报废及异常状态车辆参与履约。

更正为:(1)提供小车类服务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市、省际****运输部门出具的经营备案,小微客车类车辆使用性质须为租赁。(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小微客车类车辆使用性质须为租赁。)


更正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原文: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更正为: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供应商是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单独磋商


更正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原文:4.2特殊资格性要求

序号

特殊资格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相关格式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5台及以上核心的小微型车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车辆手续合法、营运状态正常,禁止无资质挂靠车辆、非营运车辆、报废及异常状态车辆参与履约。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5台及以上核心小微型车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车辆手续合法、营运状态正常,禁止无资质挂靠车辆、非营运车辆、报废及异常状态车辆参与履约。


更正为:

序号

特殊资格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提供小车类服务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市、省际****运输部门出具的经营备案,小微客车类车辆使用性质须为租赁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小微客车类车辆使用性质须为租赁


更正4

第一章磋商邀请

原文: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自2026年06月18日09:00至2026年06月25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磋商文件自2026年06月18日09:00至2026年07月03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文: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9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07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具体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7
信息变更
宜宾学院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小微客车(9座及以下)(人车并租)更正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