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四次)中标公告
内容:
二、项目名称:****血液净化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三、采购结果
| 合同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单位:元)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省**市****一中路状元巷26号(原17号)1#楼第4层402单元 | 617800 | 86.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 1 | 血液净化用制水设备 | 中洋 | ZYRO-XT12 | 1套 | 617800 | 6178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林洁、袁化文、郑维水、林春、李潘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监狱管理局的收费标准,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本项目收费:0.606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开能康德威健康科技****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9)灭菌时回水温度最末端≥121℃。(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属于符合性审查“情形3”的情形,****委员会评议,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委员会评议,******公司、****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供应商资格性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价格部分评审环节时,******公司的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情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公司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需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评标委员会给予******公司30分钟的时间。******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评议,该公司报价符合要求。
4、中标日期:2026年 6月26日(招标编号:****)。
5、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杨旻/0591-****3310)、负责人(林秀晶、黄丽婷、李水清、黄稀瑾/0591-****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市
联系方式:王警官/0591-****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91-****3301
十、附件
****
2026年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