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安全环保202****5001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单位 | **** |
| ****001F001 | ****安全环保项目水质在线运维标段采购公告 | --/--/-- | --/--/-- | 0元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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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单位:****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水质在线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内容:
2、付款方式: 运维期间每年支付一次(参标单位如有偏离,需书面注明)。 3、其他要求:报名供应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运维服务项目及内容,下载本公告后请加盖公章于报名阶段一并上传,否则不予通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四、开标、核价方式标书代写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2、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服务承诺业绩较****一中标人。如果出现最低价拟成交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与报价第二低的单位商洽谈,如第二低的单位也不愿签订合同,与报价第三低的单位洽谈以此类推。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小组推荐意见未获****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七、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八、两费一金的缴纳 1、评审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 每10万元收取200元,不足10万则四舍五入取整收取,上不封顶。 2、评审会务费的缴纳:线下现金或对公帐户缴纳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170********21000227 3、保证金的缴纳:无。 九、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磊 130****9090 公告响应单位:(签章) 供应商联系人:(签字,手机号码) 合同模板
一、运维项目及合同款价:
二、运维标准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试行)》 HJ/T 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的、部件完整、性能完好且运行正常的设备,数据能够正常传输,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签订正式交接表后方可移交乙方运营。 2、负责提供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现场条件,如独立规范的仪器房、系统接地、冷暖空调、 网络、安全稳定的电源、便利的供水以及照明等必要的辅助设备。 3、负责自动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4、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运营费用。 5、落实专人负责在线运营管理,配合乙方做好运营工作(如出入厂区、事故调查等)的 相关事宜。 6、不得妨碍乙**常的运营管理工作和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进行监测数据造 假或偷排漏排的行为。 7、在线设备因长期使用出现老化且无维修价值的,由甲方负责更新设备。 8、甲方应为项目的运营提供安全稳定的运营条件,并确保乙方运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不受侵犯。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建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设备维护维修规程等。 2、负责建立齐全的设备档案,建立设备日常巡检维护、维修、校准校验、备品备件、耗材更换记录等技术资料。 3、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校准、校验、检修,并接受运营管理考核。 4、就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 案;需要甲方采购备件更换的,乙方需及时通知到位。 5、履行法律义务,****公司经营红线,坚决抵制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6、若甲方存在拖欠运营费用,干预乙**常运营工作的行为,乙方有权中止运营活动, 不承担中止服务期间的在线监测运营相关责任。 7、由甲方负责提供的配件未能及时提供从而影响乙方履行正常运营活动,乙方有权暂 停在此期间的运营活动,不承担暂停服务期间在线监测运营相关责任。 第五条 运营内容 1、 运营内容见附表:《专业运营服务内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国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就不可抗力导致后果的责任承担事宜进行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七日或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共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以下情况外,甲乙双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合同和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予以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密期至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十年: 1、属于本合同的保密信息,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可经一般合法途径获取的信息。 2、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3、为履行一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且经对方书面同意而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延迟付款或未提供必要的运营条件,所造成的设备运转不正常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者经过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条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就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保证数据的有效性,造成环保局的超标罚款,由乙方负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如有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就变更条款签订补充协议,未变更条款照原合同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因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约定运营期限届满且双方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合同自行终止。 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终止时的合同履行现状结算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 1、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或双方协商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遵照《民法典》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通知方式 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约定的任何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书面通知应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对方。 邮政快递被对方签收视为通知送达;若对方拒收快递,则同样视为通知送达。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附件清单如下: (1)附表《专业运营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 运营期限 本项目运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运营期限届满提前 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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