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4号16#、19#房产10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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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红联南村44号16#、19#房产10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出租底价:****000元/年
租赁面积:4076.7㎡
披露开始
2026-06-26
租赁期限10年
所在地区**市辖区**区
受托机构 交易机构
**汇****公司任经理139****3301
项目负责人刘甜甜183****5201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招租不动产名称 **市**区红联南村44号16#、19#房产 权利人名称 **** 权证编号 海集更字第01858号 权证类型 产权 用途 商业 权证面积(㎡) 4076.7 权证地址 **区红联南村44号
周边环境
1 公里
所在位置 交通设施 医疗机构 商场超市 教育机构 餐饮休闲 公园景点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否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10年 出租底价 ****000元/年 租赁面积(㎡) 4076.7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每三年递增3% 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14个月,租赁期限含免租期 租赁用途 商业;办公 租赁用途说明 2031年12月31日前,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本****酒店用途。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是 装修改造说明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是否可转租 否 物业管理费 无物业管理费 水电气热等费用 承租方直接支付 是否支付押金 是,具体为:押金50万 租金支付要求 按季度 事项说明 本租赁房屋系按间或按栋对外招租,不按权证面积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可能经测量机构测量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本次招租租金的价格。 抵押情况 不存在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房屋状态 本标的房屋状态为空置。 其他招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充分了解并接受下列条件: 1、出租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根据本项目招租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招租房屋证载所有权人为**市紫竹大厦,2010年6月22日起,**市紫竹大厦更名为****,产权证未进行名称变更,房屋用途为商业。 2、本次招租设置免租期。本次招租完成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进行详细沟通约定房屋交接交付日期。承租方须充分知晓房屋将以现状交付,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前提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该房屋主体结构,不对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涉及的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负责对该租赁项目进行日常维修,保持安全使用状态,并自行承担费用。 3、意向承租方须结合房屋土地用途、房屋类型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充分考量承租本项目房屋后涉及的办理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行业许可等风险,并结合自身用房需求及租赁用途向有 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咨询并认真考虑承租本项目房屋可能涉及到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出租方仅作配合,不做出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 4、租赁合同期内,防火、防盗、安全及物业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物业费用(如涉及,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信网络、垃圾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必须对本次招租房屋进行现场踏勘,充分知晓并接受场地现状情况,意向承租方****交易所提交报名申请前,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踏勘事宜(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任经理 ,电话:139****3301 ),未经预约的,出租方不予接待。踏勘完成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回执(详见公告附件)并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一并提交。 6、承租方返还该招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承租方应将该招租房屋腾空,自行承担费用,搬离由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软装及电器等,并在撤离期内修复因拆除造成的损害。承租方在腾空该招租房屋时不得进行破坏性拆除,撤离期结束后承租方不拆除的固定装修、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或其他物品均视为承租方放弃物,由出租方无偿取得,出租方可自行处置。 7、承租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60日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期限不减免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仅为出租方寻找新承租方预留合理时间;承租方同意其提前退租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可不予退还合同约定的全部押金,且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参与流程: 1、意向承租方如对招租公告相关披露内容存在疑问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其他招租条件期内与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取得联系,进行充分咨询沟通;并在履行有效的、 审慎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确定是否进行本项目的承租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2、在充分了解本招租房屋情况后,意向承租方具有承租意愿的,应在本项目公告期进行承租报名,意向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付,逾期未交纳者,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3、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招租房屋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招租房屋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属于违约,出租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公告期满后,出租方有权对所有意向承租方及其递交材料进行尽职调查,由于国有企业合规性审查要求,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承租方针对自身资质及已递交材料提供佐证材料、衍生性材料或进一步细化材料进行调研,出租方将审阅意向承租方资质并根据其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出具承租资格确认意见。 5、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办理与该标的意向经营业态相匹配的相关许可证照或资质文****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要求的许可或资质、及所使用的商业品牌授权等) 。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及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平台确认收齐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租赁合同签订完成,并收齐承租方根据租赁合同支付的相关款项)后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三、补充提示 为了更好地实现承租目的,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按照其要求自负费用、自担风险对招租房屋进行加固、修缮、整改或采取其他必要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租房屋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并对消防、电力、防水、抗震等设施进行全面修缮,以下简称“修缮”)。修缮方案须符合国家和**市现行建筑、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修缮完成,并通过相关验收后,承租方才能正式开展经营活动。未通过相关验收前,招租房屋不得用于任何经营活动,上述流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范围 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可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额不能低于人民币1000万(以营业执照证载注册资本金额为依据);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租流程 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26-2026.****.10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无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交易服务费 交易机构根据《服务费支付通知》收取服务费。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时间说明 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实****交易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招租条件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其他说明事项
保证金设定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踏勘确认书.pdf

附件:踏勘确认书.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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