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横小郭巨石化拓展区横二路道路工程(郭巨山路-产业大道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6年6月25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市六横小郭巨石化拓展区横二路道路工程(郭巨山路-产业大道段)组织公开招标,于2026年6月26日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 1 | ****亿安建设有限 公司 | 吕晓丽 | 150 | ****9517 | 94.38 |
| 2 | ****公司 | 刘海咪 | 150 | ****9933 | 93.92 |
| 3 | ****公司 | 刘新瑞 | 150 | ****9933 | 93.92 |
公示期限自:
2026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评标纪要:
****委员会发现****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经不见面系统询标,确认情况属实;春晗****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博时****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永****公司、******公司、******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保证****银行转账记录/银行保函/投标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资料,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经不见面系统询标,春晗****公司、****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公司、****公司、**博时****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永****公司、******公司、******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一致认定以上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956 联系人:夏先生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086 联系人:陈工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