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湖工业区块(三纬路东段、四纬路东段、三经路、七纬路西段、一经**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 2026年06月25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小湖工业区块(三纬路东段、四纬路东段、三经路、七纬路西段、一经**段)道路工程组织公开招标,于 2026年06月26日****交易中心****中心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 1 | **** | 董伟强 | 180 | ****5000.00 | 98.48 |
| 2 | ******公司 | 俞骅峰 | 180 | ****9666.00 | 95.0 |
| 3 | ******公司 | 张贤亮 | 180 | ****4327.00 | 93.44 |
评标纪要: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保证金。******公司投标文件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春晗****公司单位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材料中未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经不见面评标系统询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确认情况属实。**省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上述7家单位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材料中未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经不见面评标系统询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公司、******公司、**博时****公司,上述3家单位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材料中未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经不见面评标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③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13家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限自:2026年06月28日至2026年06月3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616 联系人:李工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952 联系人:钟工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2026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