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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县五云零碳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址 | **市**县五云镇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五云镇京埔村、下洞村、富厚村、****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村道加铺沥青约5.7万㎡、设置交通标线约9.8公里,**村道约1709m,安装太阳能路灯约1145套、主村**立面修复约4.72万㎡、****小学,下洞小学、富径小学、****卫生院、富厚村委、文化公园,公共活动场所、垃圾站、****幼儿园进行修缮或升级改造,增加主要路口绿化,面积约26320㎡、****基地配套设施、稻田公园整治约12.1万㎡,****停车场。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4759.9739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 设计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市建友必达****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邓志军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易永利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蒋海瑄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盛其运 | 总监理工程师 | 曹宇 |
| 合同工期 | 2026-05-15 ~ 2027-02-08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主村道加铺沥青约5.7万㎡、设置交通标线约9.8公里,**村道约1709m,安装太阳能路灯约1145套、主村**立面修复约4.72万㎡、****小学,下洞小学、富径小学、****卫生院、富厚村委、文化公园,公共活动场所、垃圾站、****幼儿园进行修缮或升级改造,增加主要路口绿化,面积约26320㎡、****基地配套设施、稻田公园整治约12.1万㎡,****停车场。(详见施工图纸)质量监督注册号:jx2026-020 安全监督注册号:jxAQ2026-020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