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批准,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7年度轨道交通零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对配线商业开发(改造)、运营设备改造、连接通道建设等零星工程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000万元。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采取框架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单位,满足2026-2027年度工程设计、相关技术咨询及强审服务需求。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1) ****集团2026-2027年度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土建专业[正线车站(配线商业)、区间、车辆段(场)、控制中心范围内的主体及附属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园林景观工程等];机电专业[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电扶梯、站台门等];系统专业[高压供电、接触网、通信、信号、AFC、FAS、BAS、综合监控、门禁、线路轨道、电客车、工艺设备等]。
(2) ****集团2026-2027年度零星改造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2.4项目地点:
**省**市。
2.5服务期:
2.5.1 合同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具体某项服务开始及完成时间节点以发包人的要求(设计任务书或发包人的委托书)为准,中标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大纲及计划,报发包人同意后执行,发包人有权对进度进行微调,中标人应无条件遵守和执行。
2.5.2 服务周期:
(1) 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议书、可研、效果图等工作的完成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 中标人须在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第二天开始的7天内完成审查(不含复审时间)。
2.6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系数)为100%,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折扣系数)必须不高于最高限价10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结算时服务费的计算办法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即1家为联合体牵头方、1家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事业单位;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的相关资质:
(1)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一类施工图审查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轨道交通相关业务设计或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少于10年。
3.4 其他要求:
3.4.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4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6 投标人未被****及其所属单位列为失信投标人或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4时00分(**时间)。
6.2获取方式:
**轨道交通官网(https://www.****.com/),在网站首页点击进入“招标投标”,找到该项目点击进入即可进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路158号15楼1506开标室。标书代写
7.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7.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轨道交通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58号20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3-****0265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58****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系人:陈娟、杜赟
联系电话:139****3497
10.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督查审计部,电话:0513-****0271(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市**区**路158号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