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市**路以北、**路以西地块,位于**省**市高新区**街道**路以北、**路以西,占地面积9733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9.485854°,N:35.460041°。地块四至范围分别为:南至**子二村建设用地、****子二村建设用地,北至****公司,西至******公司。原土地使用性质为农用地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故本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自2007年6月至2026年1月间,地块内为******公司****村委会用地,2026年1月至今,地块内部建筑物已拆除,建筑物拆除产生建筑垃圾尚未全部清理,地块四周设有围挡,地块内无外来垃圾堆存。
调查单位于2026年6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过程共布设7个土壤取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共建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表2的石油烃(C10-C40),并增测pH、氨氮。共计48项。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常规指标(除去微生物和放射性,共35项),以及增测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36项。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出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质量标准。
综上,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无需进行详细采样调查与风险评估,满足当前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