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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45********8371382 | 建设单位法人:陈世民 |
| 时春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地区**县 |
| **自治区**地区**县麻米乡行勤村 |
| ******县拉果错**锂矿采选工程变更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县 麻米乡行勤村 |
| 经度:84.201670 纬度: 32.06441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31 |
| 藏环审〔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8371382002V |
| 2024-0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2352 |
| 1660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3713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 |
| 911********000720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352758H | 竣工时间:2025-11-20 |
| 2025-11-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0 |
| 2026-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氢氧化锂2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氢氧化锂最大2万t/a或碳酸锂最大20058t/a |
| 根据市场情况优化产品方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吸附+膜分离+电渗析+蒸发结晶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吸附+膜分离+电渗析+蒸发结晶+碳化工艺 |
| 根据市场情况优化产品方案,利用粗氢氧化锂碳化生产碳酸锂;同时为提高锂总回收率,新增结晶母液碳化回收工业级碳酸锂;根据工艺试验结果,新增解吸后液除硅工序、树脂除杂后液蒸发除钠钾工序,降低原卤硅、镁、钠、钾对工艺运行和产品质量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1)电渗析阳极氯气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双极膜电渗析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3)氢氧化锂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4)2台燃油锅炉废气经1根高20m排气筒排放。 (5)10台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净化后集中至1根20m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1)清净下水:包括膜车间透析纳滤浓水、电渗析车间树脂除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站排污水等,产生量19126.3m3/d,经各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汇至纯水制备车间废水缓冲槽,通过尾卤管道排至**。 (2)机修废水(3m3/d)经隔油处理后循环利用,酸雾吸收废水(2m3/d)定期开路返回氯化钠双极膜电渗析回用,地面冲洗水(3m3/d)经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循环利用。 (3)生活污水(41.6m3/d)经1套60m3/d地埋式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降尘,不外排。 (4)厂区初期雨水(870m3/次)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或排放至**。 (三)固废 材料库房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各1座,其中一般固废库占地面积分别为6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Ⅱ类场建设,设置6个隔断分区(5~10m2不等),贮存周期3个月以上;危险废物库占地1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设置10个隔断分区(5-20m2不等),贮存周期1年以上。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底部减振、柔性连接、消音设施等降低噪声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1)电渗析阳极氯气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2)双极膜电渗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吸附车间解吸罐废气经2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各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 (4)盐酸罐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5)氢氧化锂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6)电碳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7)工碳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8)化验分析废气经SDG干法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9)燃油锅炉取消(停用)。 (10)10台柴油发电机经自带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0根8m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1)清净下水:包括透析纳滤浓水、电渗析淡盐水、树脂除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低电导纯水制备浓水、除硅返溶水等,产生量9713.8m3/d,经各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汇至汇卤池返回**。 (2)机修废水(3m3/d)经隔油处理后循环利用,实际未产生。酸雾吸收废水产生量(2m3/d)定期开路返回氯化钠双极膜电渗析回用。地面冲洗水(5m3/d),经各车间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循环利用。 (3)生活污水(61.6m3/d)经1套360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降尘,不外排。 (4)厂区初期雨水(870m3/次)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或排放至**。 (三)固废 一般固废库变更至原料库房,贮存区占地面积20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Ⅱ类场建设,设置10个隔断分区(每个20m2),贮存周期3个月。 单独建设危险废物库,占地面积432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设置9个隔断分区(单个20-100m2不等),贮存周期1年。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底部减振、柔性连接、消音设施等降低噪声影响。 |
| 废气:(1)电渗析废气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25m。(2)新增2套解吸罐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无组织变有组织排放)。(3)新增盐酸罐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无组织变有组织排放)。(4)新增电碳干燥包装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5)新增工碳干燥、包装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6)新增化验分析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无组织变有组织排放)。(7)燃油锅炉取消(停用)。(8)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气筒变化。 废水:(1)清净下水产生量总体下降(透析纳滤浓水、树脂除杂废水产生量变大,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变小,新增低电导纯水制备浓水、除硅返溶水、膜清洗水等);(2)生活污水产生量(收集外包单位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由60m3/d增加值360m3/d、处理工艺由MBR工艺变为接触氧化工艺。 固废:一般固废库由材料库房变至原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单独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险措施:厂区设置410m3事故池,柴油罐区设置围堰60m×30m×1m,酸碱罐区设置围堰56m×28m×1m、柴油罐区及酸碱罐区底部及四周均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10-7cm/s。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对油罐区、酸碱罐区、综合维修间、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吸附车间、膜处理车间、电渗析车间、氢氧化锂车间、成品库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置1000m3事故池;柴油罐区分两组布置,每组围堰尺寸34.3m×28.2m×1.0m;酸罐区、碱罐区分开布置,酸罐区围堰尺寸30m×20m×1.1m,碱罐区围堰尺寸44m×26m×1.2m;柴油罐区及酸碱罐区底部及四周均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10-7cm/s。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对油罐区、酸碱罐区、综合维修间、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碳钢材质池体,内部采用玻璃钢防腐防渗;对吸附车间、膜处理车间、电渗析车间、蒸发结晶车间、成品库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 风险防范措施:事故池容积变大;柴油罐区分两组布置,围堰总容积变大;酸罐区、碱罐区分开布置,围堰总容积变大,防渗措施不变。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碳钢材质池体,内部采用玻璃钢防腐防渗;其余防渗措施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3151.434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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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 ****处理站,日处理量360立方米/天 | 已开展 |
| 1 | 电渗析阳极氯气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3 | 电渗析阳极氯气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2 | 双极膜电渗析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双极膜电渗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3 | 氢氧化锂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氢氧化锂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4 | 2台燃油锅炉废气经1根高20m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停用取消 | 未监测 | |
| 5 | 盐酸罐废气无组织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盐酸罐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6 | 解吸罐废气无组织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吸附车间解吸罐废气经2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各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7 | /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电碳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8 | /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工碳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9 | 化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化验分析废气经SDG干法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10 | 10台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净化后集中至1根20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0台柴油发电机经自带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0根8m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底部减振、柔性连接、消音设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底部减振、柔性连接、消音设施等 | 已开展 |
| 1 | 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对油罐区、酸碱罐区、综合维修间、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吸附车间、膜处理车间、电渗析车间、氢氧化锂车间、成品库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对油罐区、酸碱罐区、综合维修间、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碳钢材质池体,内部采用玻璃钢防腐防渗;对吸附车间、膜处理车间、电渗析车间、蒸发结晶车间、成品库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 1 | 材料库房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各1座,其中一般固废库占地面积分别为6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Ⅱ类场建设,设置6个隔断分区(5~10m2不等),贮存周期3个月以上;危险废物库占地1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设置10个隔断分区(5-20m2不等),贮存周期1年以上。 | 一般固废库变更至原料库房,贮存区占地面积20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Ⅱ类场建设,设置10个隔断分区(每个20m2),贮存周期3个月。 单独建设危险废物库,占地面积432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设置9个隔断分区(单个20-100m2不等),贮存周期1年。 |
| 1 | 厂区设置410m3事故池,柴油罐区设置围堰60m×30m×1m,酸碱罐区设置围堰56m×28m×1m、柴油罐区及酸碱罐区底部及四周均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10-7cm/s。 | 厂区设置1000m3事故池;柴油罐区分两组布置,每组围堰尺寸34.3m×28.2m×1.0m;酸罐区、碱罐区分开布置,酸罐区围堰尺寸30m×20m×1.1m,碱罐区围堰尺寸44m×26m×1.2m;柴油罐区及酸碱罐区底部及四周均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10-7cm/s。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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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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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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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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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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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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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