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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受建设单位委托,由我公司承担**37.5万吨煤气化渣制22万吨/年高效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对该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工业园区明珠大街12号
项目地址:**省****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9****5668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三绿****公司
地址:******开发区****广场1幢2单元21层221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8****3391
附件1:**37.5万吨煤气化渣制22万吨年高效净水剂项目.pdf1.5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