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微信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约9.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94354.12元,供应商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采购需求:建轻钢龙骨隔墙及防盗门安装、校长室墙体拆除、操场主席台改造、蘑菇亭地面改造、长廊改造、幼儿园食堂改造、幼儿园室外维修、宣传栏油漆及拒马油漆、树池改造、走廊不锈钢护栏加高等,具体项目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30个日历天,每推迟一天,按500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不奖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4.****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15时00分
方式:在****微信公众号获取谈判文件等相关文件。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7月3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5****活动室(**市**区**路29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不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93号
联系方式:翟老师158****9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丰乐大道1899号车城南北区商业A1幢131、132
联系方式:朱工188****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老师、朱工
电话:158****9565、188****2216